南宁第八医院回应给患者输错药:护士除名、中心主任免职

@广西日报 消息,6月2日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发布关于急诊科无意输错液体的情况说明。

昨日,有媒体报道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急诊科在给患者做输液治疗过程中无意输错液体。经医院党委研究作出处理决定:积极与患者沟通解释,院领导亲自向患者致电道歉,并表示将退回已付的治疗费,邀请患者到院进一步复查。

对当班护士予以除名。免去患者诉求中心主任职务;对护理部主任、急诊科主任、急诊科护士长进行诫勉谈话,并依医院奖惩条例进行问责。


【新闻多一点】

南宁一医院给患者输错药水,院方7天后回应:可以代谢

5月24日,南宁市民廖女士因为扁桃体发炎发高烧,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在医院接受输液的时候,她的丈夫姚先生发现输液瓶上的名字不是廖女士的。



姚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护士确认了他老婆身份后,开始给他老婆打点滴。大约四五分钟以后,他发现药瓶上的患者名字,是一位姓沈的先生,而药的治疗作用上面写的是尿路感染。妻子输的药液名本应该为“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

随后,姚先生在急诊科找到了原本该注射给妻子的药液。在打点滴的那些座位,他发现,写着妻子名字的药水,输给了一位先生。



姚先生说,当时他立马拨打了医院沟通办公室的电话,把情况反映给了医院的工作人员。不过,直到5月31日,医院才答复。答复是,医院对此事不做任何处理,也不负责。为什么不负责,医院回复是没有为什么。



患者廖女士:我现在一直在庆幸自己打错的药不是非常严重,没有给自己带来一命呼呜的后果。在确认了药瓶上的名字,依然给我们打错,我觉得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对于医院的这个答复,姚先生说不能接受,他希望医院安排第三方医疗检测机构对廖女士的身体进行检查,退还当天100多元的诊疗费用,保留今后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医院需要书面诉求 家属担心“夜长梦多”

今天(6月1日)下午,记者陪着廖女士一家去到了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总值班负责人赵医生确认医院在输液时的确存在失误。



赵医生称,医疗上的这种失误,不大可能百分百杜绝。他表示,患者要提交书面诉求,才能汇报领导,进一步处理。

那么输入到廖女士体内的那瓶药液,是否会对她带来什么不良影响?

赵医生说,从理论上讲,人的肌体可以代谢。“而且它这个药品也要看下副作用,我自己也没注意,我对这个药不是特别熟,离开药品岗位很久了。但是从药物的理解来讲,它有一个代谢的过程,等于说通过这个时间可以代谢掉的。”



廖女士家属认为,当时打了约5分钟药品,多不多,少也不少,7天完全可以稀释化解。“我真要去验血,验不出任何东西。我很怀疑医院拖这个时间的目的。”



最终,廖女士接受了医院提出的新解决方案,下周一向医院提交书面的维权诉求,等待医方的答复。(南国早报)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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