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践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 吴畏

欧阳康教授的《中国道路终结“历史终结论”》访谈,解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深刻内涵。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说主要是意指“社会主义终结论”,因此要通过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这一渊源深厚和内涵丰富的概念来进行反驳。理解“社会主义”有三个维度:第一,作为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第二,作为制度形态的社会主义;第三,作为实践模式的社会主义。

首先,是作为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在其500多年的历史演进当中,分别被当作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社会理想、国家形式、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类型等等。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当时各种社会主义思潮进行反思和批判,并结合资本主义的批判分析形成的。科学社会主义不仅有着自己的理论逻辑,即方法论和科学逻辑,而且有着自己的实践逻辑,即它必须满足一定的实践条件,才能转化为社会主义在一个民族国家或世界范围内的成功实践。

中国道路始终以社会主义现代化作为实践探索的突破口,并逐步形成了并不断发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通常认为,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16—17世纪科学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17—18世纪启蒙运动、18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二战以后的美国的民主革命和工业革命等都被看作现代化历程中的重大事件。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国家形式被排除在西方的现代化理论视野之外,而事实上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世界历史的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贡献在于,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体系。

其次,作为制度形态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民族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设想。首先是国家的政治制度,马克思提出了国家制度根本原则:“国家制度的实际承担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其次是国家的经济职能,马克思认为“财富本身和财富的生产被宣布为现代国家的目的,而现代国家被看成只是生产财富的手段”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不是现代国家的全部目的。恩格斯还设想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体制以及国家建制——“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和“由社会掌握生产资料”,在苏联以公有制形式获得了实现。列宁在实践上确立了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无可争议的事实,不仅驳倒了福山的“历史终结论”,而且生发了社会主义不可终结性的当代制度逻辑。

最后,作为实践模式的社会主义。中国道路作为一种当代社会主义的实践模式,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个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破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传统的理论和实践界限,在理论上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实践上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给世界各国所带来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机遇和空间。另一方面是正确处理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与当代世界的相互关系。在全球化过程当中,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思想文化、政治制度、经济模式、社会形态、生态文明和治理理念等一定会相互渗透、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彼此之间既存在矛盾、对立、冲突的可能性,也存在适应、共生、融合的可能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分重视并努力实现后一种可能性,并且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道路选择。因此,社会主义只有作为实践模式才会具有现实的“不可终结性”。

【编辑 杨京】

(作者:吴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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