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保卫蓝天久久为功

“保卫蓝天”,是近年来的新提法,其实武汉市的蓝天保卫战已经“保卫”了20多年。从1997年开始对空气质量实施监测、周报,并向社会公布开始,到改燃、拆烟囱,到为民办实事——改善大气环境,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并持续扩大禁燃区范围……

20多年来,保卫蓝天,武汉一直没有停步,久久为功。

一张路线图,可以清晰地看到武汉保卫蓝天的坚实脚步。

1997年6月5日,武汉市与全国14个城市一起首批开始发布空气质量周报,指标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每周定期向社会公布。

1998年12月8日,武钢“平改转”工程成功投产,标志着武钢炼钢史上“烟囱”时代的结束。

2000年6月5日,我市开始实行空气质量日报,并在《长江日报》等报刊刊登空气质量指数。

2002年12月底,内环线129台燃煤锅炉、茶水炉改造完毕。

2003年12月底,我市顺利完成了内环线内225台2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内环线外26台锅炉改燃。

2005年12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武汉市空气质量功能区修订工作。

2006年1月15日,武汉铁路局武昌机务段一座35米的烟囱成功爆破拆除,拉开“为民办事——改善大气环境”行动序幕。

2006年7月11日,武昌热电厂百米混凝土烟囱实施爆破拆除。

2006年12月15日,市政府在江夏乌龙泉镇召开大气污染整治违法排污工作现场会,拉开乌龙泉地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序幕。

2007年1月22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市环保局拟定的《市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控制区的通告》。《通告》于3月2日实施。

2007年9月12日,武汉市对青山热电厂关停的1—5号机组百米高钢筋混凝土大烟囱实施了定向爆破,标志着我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2009年1月5日,在市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实施城市清洁空气工程被列入市政府为群众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具体内容为:对禁燃区内280台燃煤锅炉、窑炉实施改用清洁能源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建设工地、拆迁工地防尘降尘,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餐饮油烟扰民综合整治,力争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

2011年,继续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清洁空气工程、规划环评以及机动车尾气立法。

2011年8月,省内唯一对温室气体进行自动监测的站点月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启用。

2012年,改善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再次被列为2012年市政府为市民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

2012年3月1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决定在“十一五”划定禁燃区的基础上,将禁燃区范围扩大至三环线以内及其部分周边区域。

2014年1月1日,市环保局官网每天17时发布次日(0时至24时)武汉市城区空气质量预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类别和相应建议措施。

2月10日,市政府颁布实施《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年)》(武政﹝2014﹞1号)。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目标、十大任务、三大保障”。

2015年8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整治环境污染改善大气质量工作会议,印发了《全市部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集中部署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8月31日,制发《武汉市2015年改善空气质量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武政办〔2015〕121号)。

2016年,实施《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6年度考核奖惩办法》,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绩效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经济奖惩。

4月21日,武汉市首次发布大气颗粒物来源研究成果,PM2.5的首要来源为工业生产排放,PM10的首要来源为扬尘污染。

2017年10月1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扩展到“1+9”区域内,包含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和外围9个单独片区。

2018年5月16日,市政府公布《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15日,颁布史上最强大的《拥抱蓝天行动》计划。

【编辑:彭向东】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