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札记·// 皇帝卖官

   文/曾纪鑫

秦始皇

    秦始皇创下了许多第一,其中一项就是公开卖官。

    那是始皇帝四年的事,离他灭掉六国统一天下还有十七年。《资治通鉴》惜墨如金,仅用十多字予以记载:“七月,蝗,疫。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也是史书第一次记载政府公开卖官。

    所谓卖官鬻爵,官与爵相连,但二者有着一定的区别。官是实职,爵是虚位与荣誉。但在秦国,爵位比官职重要。秦孝公变法,制定二十级爵位。当官有俸禄,而爵位则拥有更多的权益,可免除徭役、豢养门客、赎回奴隶、减刑抵罪等。普通百姓,交纳一千石粮食,就可赐封一级爵位。当然,秦始皇还是有“底线”的,并非所有爵位都可以用钱粮买到,比如“三公”这样的高爵位就不出卖。

    其实,在秦始皇之前,也有卖官之事,比如《管子·八观》写道:“上卖官爵,十年而亡。”《管子》一书相传为管仲所著,也有观点认为《管子》作者并非管仲,不过托名而已。不管作者是谁,其成书年代至少在始皇帝纪年之前。那时的卖官,就败坏了社会风气,导致王国衰亡,可见卖官程度之烈。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卖官属于私下交易、暗箱操作,像秦始皇这样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卖官并载入史册的,还是第一次。

    卖官鬻爵,需要一定的条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夏、商、西周时期,官爵世袭,也就没有卖官的土壤。有需求,有市场,才有供方,供需双方形成一定的利益链,卖官买官才有可能。要使官爵成为商品,社会商品经济必须发展到较高的程度;官爵一直属于稀缺产品,只有秦国商鞅改革实行中央集权,打破世袭制,实行军功、政绩等多形式的官员等级授职制,卖官才有可能。最为关键的是,只有官爵成为有利可图的肥缺,授爵不仅仅是荣誉,当官不仅仅是干活,老百姓才会趋之若鹜。

    自从秦始皇公开卖官,撕下了私底交易的遮羞布,此后的封建王朝,也就没有什么“心理障碍”了。因此,买官卖官成为一种见怪不怪的“常态”。“卖官鬻爵”一词,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期的南朝梁代沈约的《宋书·邓琬传》:“琬(邓琬)性鄙暗,贪吝过甚,财货酒食,皆身自量较。至是父子并卖官鬻爵,使婢仆出市道贩卖,酣歌博弈,日夜不休。”

    卖官名气最大的皇帝当数汉灵帝刘宏,他在西园开辟了一个交易所,专门用于官职买卖。官职明码标价,地方官是朝廷官价格的两倍;官员升迁,必须按价格行事;同一官职,如果需求者众,还可以竞标,出价最高者中标胜出;最有“创见”的是,如果认可价格却无现金,那么可以“打白条”赊账,先上任,再还债;汉灵帝不仅出卖低级官爵,就连“三公”这样的高官职位也敢出售,司徒、司空、太尉各标价一千万钱……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到了专制皇权的末代清朝,官职已“进化”为一种“正规”商品。听着不怎么顺耳的“卖官鬻爵”,也有了新的名词——捐纳。到了清朝中期,捐纳不仅合法化,还成为一种社会制度,分为四种类型,即捐实官、捐前程、捐考试资格、捐升迁。

    出官任职,意味着可以掌控丰富资源,这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是一件十分实惠、荣耀的大事。久而久之,普通百姓便对官员形成了一种崇拜的心理,人人心向往之。钱粮,事关物质生存;官爵,是比生存层次更高的生命发展与心理需求。二者之间,因卖官、买官形成各取所需、互惠互利的商品交换。

    官员交钱做官,都想要捞回本钱,有的甚至还要大赚一把,因此,贪污腐败在所难免。官场腐化堕落,势必影响、污染社会风气,成为一大弊政。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须一分为二地加以看待,买官卖官利益链的形成与推进,百姓可用粮食购买官爵,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纵观古代皇帝公开卖官史,各代情况殊异,但多与天灾人祸、财政匮乏相关。秦始皇首创公开卖官之先河,是因为那年七月蝗虫肆虐,出现了瘟疫与饥荒。

    《资治通鉴》对汉武帝元朔六年的一次公开卖官记载颇详:诏令民众可以拿钱购买爵位,判刑坐牢的也可以出钱减罪或免罪。设置名曰“武功爵”的赏官十一级,每级定价十七万,共计黄金三十多万两。凡买武功爵至第七级“千夫”者,可优先授职,出任政府低级官吏。

    汉武帝刘彻这次大规模公开卖官,是因为连年攻击匈奴,每次出兵达十多万人,对斩杀、俘虏敌军的官兵实行奖励,奖金高达二十多万斤黄金;而死亡的战马也有十万多匹,还不包括粮草等后勤供应。国库出现严重亏空,军费难以为继,为使国家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出征匈奴取得决定性胜利,汉武帝不得不颁布诏书,明码标价,出售官爵。

可见古代皇帝卖官,并非全属骄奢淫逸与腐败享受。

曾纪鑫

曾纪鑫,一级作家,《厦门文艺》主编,出版专著三十多部,作品入选《大学语文》教材。享有实力派作家、学者型作家之称。【编辑: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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