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误解,来自酒企的故意误导 | 长江评论

年份酒的年份本来就是一个从西方葡萄酒生搬硬套来的概念,对于白酒来说实质是一个伪概念,天然就是用来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的。

长江日报评论员 杨于泽

关于茅台年份酒的质疑,在成都引发一场官司。据媒体报道,成都一名律师购买了一批“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发现这些茅台并非真的贮藏50年、30年,而是贵州茅台用“酒龄不低于15年”的基酒勾兑而成。这位律师认为贵州茅台涉嫌虚假宣传,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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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茅台方面认为,原告把标示为“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的茅台酒理解为贮藏50年、30年的茅台,只是原告的主观想法,对产品缺乏基本的了解。根据国家标准GB/T18356-2007(即茅台酒国家标准),陈年贵州茅台酒是指“酒龄不低于15年,并经勾兑而成的贵州茅台酒”。茅台方面称,标注不同年份仅是体现相应的口感特征。

这可能真是一场误会,但这个误会真是误会大了。年份酒是用酒龄不低于15年的基酒勾兑出来的,说穿了其中仅仅含有不低于15年酒龄的基酒。但既然酒瓶上标示着“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正确的理解到底是什么?消费者把它理解成已经贮存50、30年,岂非顺理成章?事实上,消费者不仅这样理解“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而且对所有不同品牌年份酒都是这样理解的。

其实,各家酒企恰恰是利用了人们对年份酒的这种误解。国内白酒企业推出年份酒是借鉴自西方葡萄酒的做法,以拓展白酒销售的利润空间。对葡萄酒而言,年份的确与酒的品质密切相关,某个年份降雨少、光照充足,葡萄品质好,所酿葡萄酒就好。而白酒品质跟年份几乎没有必然联系。当酒企标示“50年陈年”“30年陈年”,消费者以为这酒已在山洞里贮藏数十年,这正是酒企标示年份所想达到的效果。

消费者一误解,酒企就发了财。据圈内人士说,年份酒定价通常是非年份酒的3到5倍,高的甚至是非年份酒的上十倍。茅台年份酒贵的卖到1万多,甚至数万元一瓶。消费者普遍的误解,正是酒企拓展盈利空间的商机。

说到公众对年份酒的误解,其实本来就没有所谓“正解”,业内强作的“正解”把整个白酒行业自己都绕晕了。这几年迫于社会各界对年份酒的质疑和舆论压力,白酒业一直想整一个行业标准,但折腾了好几年,这个标准一直难产,原因就在于不同酒企有自己对年份酒不同的理解:什么是50年、30年的口感特征?不低于15年酒龄的基酒要达到什么比例?本来就说不清、道不明。

年份酒的年份本来就是一个从西方葡萄酒生搬硬套来的概念,对于白酒来说实质是一个伪概念,天然就是用来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的。“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正解”是具有50年、30年陈酿口感的茅台,但50年、30年陈酿茅台是什么口感?没法描述,更无法界定。与其说消费者误解了年份酒,还不如说,酒企用年份之说误导了消费者。

【编辑:叶子】

(作者: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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