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银、黑、灰、紫…ofo被涂成8种颜色并上锁,法律专家:此举涉嫌违法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0日讯(记者汪洋)红、银、黑、灰、紫、白、墨绿、红黑相间……近日,在江岸区健身街一处在建工地旁,有市民看到上述8种颜色的ofo共享单车在路边交相错落,且均被上了锁。他通过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呼吁:相关部门该管一管。

19日中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该处工地旁,只见人行道上摆放着近百辆单车。长江日报记者注意到,除了正常颜色的ofo小黄车,不少单车颜色眼生——红色、银色、黑色、灰色、紫色、白色、墨绿色等7种颜色的单车夹杂在小黄车之中,还有一辆车身红黑交错,像是涂了“纹身”。

这些单车车型与ofo小黄车完全一致,车身还隐约可见亮黄色底色,部分单车还显露出“ofo”字样,单车车轮均被上了锁。

长江日报记者蹲守发现,中午时分,几位工人从工地出来,掏出钥匙打开铁链锁,骑车而去。一位工人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这些单车确实是共享单车,为了方便,有人自己买了锁链占车,涂上颜色好跟别的车区分。“反正这些车也没人管了。”

ofo真的没人管了吗?涂改颜色、上私锁是否应处罚?长江日报记者先后咨询了市交通运输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事务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ofo小黄车在武汉虽已无人运营,但私自涂色、上锁、占为己有不文明,也影响城市形象,应杜绝。“此前,企业发现类似行为后报警,警方处理过不少。”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拆卸共享单车锁具、改变车身颜色等行为,窃取车辆零部件或车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认定为盗窃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可按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操作中,要形成案件,得有物主。如果找不到运营公司,无人报案,给办案带来麻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吕琳认为,从所有权来讲,这些单车都是有主的,运营公司对单车有回收处理权。长期未回收,城管部门可发告示提醒,过期仍未清理视同单车主人放弃处理权。即使运营方破产,仍对单车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可通过变卖等方式让其他公司接手。“在不知单车主人是否放弃回收处理权的情况下,以据为己有为目的拆卸锁具、改变车身等属于违法行为,市民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应对违法人予以教育、处罚。”

【编辑:叶子】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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