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元拍水幕电影,这笔钱应不应该花

长江日报评论员杨京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斥资近4000万元拍摄水幕电影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日前对此事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对于此事,舆论争议的焦点是:4000万元到底怎么花的?招投标程序、监督管理是否规范?这一系列问题要彻查,责任须追究,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比资金去向更需追问的是:花4000万元拍摄水幕电影,这笔钱应不应该花?万全区在规划调整前为万全县,曾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且在水幕电影项目开工时尚未脱贫,4000万元不是小投入。2017年、2018年,万全区本级财政扶贫投入只有2770多万元、3300多万元。

据当地官员称,水幕电影可以发展旅游经济。但发展旅游,不表示这笔政府支出就进入了绿色通道。政府支出,要以有限的资金做更多的事、造福更多的人,必须考虑轻重缓急,权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确保足够的公共性。正如当地一些群众就提出这样的疑问:万全区今年才刚刚脱贫,更应该首先向急需的民生项目倾斜,而不是搞“锦上添花”的水幕电影项目。

所谓预算公开、决策民主,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来决定公共财政该怎么花。也就是说,这几千万花在哪里,该不该用来拍摄水幕电影,不能只由政府官员说了算,也不能由专家说了算,而应该充分征求和考虑当地人民群众的意见,经过一定的人民同意的程序。因此,4000万元拍摄水幕电影,有没有经过预算程序,有没有经过当地人民同意,这是问题根本。

我们看到,有的地方立个“旅游经济”“地方形象”等名目,政府花钱就可以进入绿色通道。有的地方只看花费“值不值”,而不看“对不对”。也有的地方只讲“决策科学”“专家论证”,却忽视了决策民主和民众同意。

以财政支出为代表的公共决策,要做到“广集民意”。一个地方要花钱造景,吸引人气、发展旅游、提升形象,不是不可以,但要看看这个地方的人民同意不同意。假如4000万元拍水幕电影,没有经过民意程序,那么即便这笔钱花得再规范、再透明、再无问题,这笔钱也根本是不该花、不能花的。

【编辑:吴蕾】

(作者: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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