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不应成为一个受罚的地方 | 长江评论

扭正价值观念,将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让优质人才自发自愿地建设乡村,助力基层发展。


长江日报评论员 李尔静

最近,《中国青年报》刊发的一篇题为《城里老师犯错咋就往咱乡校调?》的文章,引发网友热议。文章作者问道,为何城里老师违纪犯错就往乡村学校调?到乡村任教什么时候成了一种处罚手段?

这位基层教师的担忧不无道理,正如文中所说,乡村教育本身优质资源就少,调去受处分老师的做法,不仅没有让学生得到“好老师”,还加深了家长与学生的误解。

随着几十年的城市化进程,“进城工作”成为相对主流的选择。毕竟城市意味着更多的机会、更高的待遇,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但凡能够留在城里,往往就不会回到乡村。越是高学历、有技术的人才,越是往发达的地区发展,这也导致一些乡村人才严重流失,教育资源愈加匮乏。

学生在课堂上回答问题时,刘文全教师会细心聆听和讲解。记者彭年 摄

“人往高处走”,是市场自我调节的结果。与城市相比,乡村教育逐渐成为木桶中最短的那一块木板。根据木桶理论,越是最短的那一块,越要用最大的力气来补足。在政策鼓励和资源分配上,给乡村教育更好的补给和拉动,应当成为一种共识。

不久前新闻报道的援藏教师刘文全,就是支教政策的结果。刘老师的责任与担当,对教育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帮助不少学生重拾学习信心。对于教育不发达地区来说,需要的正是刘老师这样的优秀人才。

“发配式处分”则背道而驰,它将“犯了错误的老师”调到乡村,这些老师不情不愿,难免影响工作热情。同时,也容易让学生产生“自降一等”的错觉,给自己传道授业的老师,是被“罚”到这里的,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学生的“志气”。

乡村教育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和基层是最需要人才的地方,也是能够锻炼人、成就人的地方,而不应该成为一个惩罚的地方。把违规教师“罚”到乡村基层,隐含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导向呢?

乡村里不乏有安贫乐道的好老师,城市里也不缺少愿意支教的优质教师,应该扭正价值观念,将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让优质人才自发自愿地建设乡村,助力基层发展。

【编辑:符樱】


(作者:李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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