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投放无牌照共享电动车,扣!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4日讯 一夜之间,路边突然多出了40多辆共享电动车。4日上午,江汉城管联合交警对这批涉嫌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予以暂扣。

城管人员对违规投放的无牌照共享电动车进行暂扣 江汉城管 供图

4日上午8时,江汉城管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姑嫂树路南国北都商圈附近路边停放着一排带扫码支付功能的共享电动车。城管人员介绍,这些车辆均为同一品牌车型,黄色车身,车架上显示“MANGO”字样,疑似该电单车企业名称。每辆车头和车尾部都设置有二维码,但所有电单车均没有车辆牌照。

经查,由于该单车企业并未在交通运输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也没有在交管部门办理上牌手续,城管执法人员、执勤交警当即将这批40余台车辆予以暂扣保存。

江汉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新的《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电动车须在交管部门注册登记车牌,共享电动车则必须在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与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签订管理承诺书,明确投放数量、投放区域等内容后方可上路运营。

江汉区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无牌共享电单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请广大市民一定不要扫码骑行,交管部门对此类车辆将一律严查严管,实施暂扣。

下一步,江汉城管、交管部门将联合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调查。(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董冠男 丁铭 李军)

【编辑:付豪】

(作者:陶常宁)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