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障对民营企业的信贷规模 我市“五大措施”提升小微金融服务便利度

        长江日报讯(通讯员刘泽波 马云飞)记者了解,今年以来,我市获得信贷金融营商环境工作在市营商环境专班和市委作风巡查第八组的具体指导下,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与金融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推动银行金融机构重点采取“五大措施”,不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与可获得性取得较好成效。截止今年5月末,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额比年初增加558.98亿元,同比增加968.90亿元,增速21.24%;贷款户数12.72万户,同比增加3.2万户。

建立金融服务体系。优先保障对民营企业的信贷规模,设置单独的普惠信贷计划和单独的小微企业信贷额度;将内部资源和政策向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倾斜,提高普惠金融业务考核权重,设置专项定量考评及激励奖励政策;实施客户差异化定价机制,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优惠。

建立“敢贷、愿贷、能贷“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在绩效考核中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考核权重;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

优化民营企业授信服务。对业务流程和贷款条件进行检视,保证贷款利率和贷款审批不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国有企业;消除在授信业务办理过程中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要求和隐性壁垒;有效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提高授信审批服务效率。

帮助民营企业融资纾困。发挥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增信措施作用,有效缓解大中型民营企业流动性困难;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分类处置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贷款全生命周期进行穿透式风险管理,重点关注“三个是否”,即是否坚持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测和贷款“三查”管理,贷款申请用途和支付用途是否一致;是否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通过实施联合授信,遏制盲目支持、多头融资、过度融资、突击放贷的情况;严格执行“两禁两限”规定,严禁用以贷引存、存贷挂钩等不合理方式变相提高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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