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CPI同比涨幅1.9%,消费品价格仅上涨0.1%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10日讯 10日,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公布2017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1.9%,幅度高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但较上年收窄0.5个百分点。

受医改影响,2017年服务项目价格上涨最高达到4.9%,消费品价格仅上涨0.1%;非食品价格涨幅高于食品。在调查的13类医疗服务中,有9类价格上涨,且涨幅均超过一成,涨幅较大的有:护理费价格上涨142.7%,一般医疗服务价格上涨55.7%,临床手术治疗价格上涨42.8%。

回看历年CPI数据可以发现,服务价格已经连续第5年高于消费品价格,但去年涨幅为5年来新高。分析原因发现,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演变导致人力成本快速提高,人力成本对服务价格影响尤为显著,近两年武汉年均人工成本涨幅超过9%。

2017年武汉CPI呈高开低走运行态势,省、市级医院医疗改革贯穿全年。1月CPI同比上涨3.8%,到年底受鲜菜和猪肉价格回升影响,CPI同比分别上涨至2.2%、2%和2%。

与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比较,武汉CPI涨幅位居第十位;在6个中部城市中居第二位。

进入2018年,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预计随着经济活跃度增强,CPI将保持稳定上涨,油价回升、极端天气增多及人工成本的上涨,都将形成CPI的上涨压力。(记者张隽玮 通讯员胡红久 吉赛奥)

【编辑:朱佳琪】


(作者:张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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