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10日讯(记者刘元聪 通讯员程琳) 10日下午江汉代表团会议上,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谌赞雄带来了一条事关百姓“钱袋子”的建议:希望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
谌赞雄表示,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下,地方金融机构、类金融业态的监管存在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是明确赋予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机制。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近年来,武汉市围绕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做了很多努力。但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多样性、突发性。尤其近年地方新兴金融规模扩张过于迅猛,金融业务跨界融合、跨区域布局,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更趋隐蔽和复杂,风险防范压力倍增。尤其是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责任不明确等突出矛盾。
谌赞雄建议,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建议通过《武汉地方金融条例》,授权相关部门承担区域性地方金融监管职能,明确其地位、管理对象、职责范围,对地方金融业态实行统一管理,让金融监管有法可依。目前山东已出台了首个金融监管地方性法规。
同时,建议健全地方金融监管的领导和组织架构,建议组建我市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综合监管;建议明确地方金融监管的体系定位,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原则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要求,确定监管体系;建议拓宽金融监管的改革思路,建立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相结合、业务监管与公司治理监管相结合、一次性监管与持续性监管相结合、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模式;建议理清地方金融监管的部门分工;改进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的方式和手段。
【编辑 肖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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