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法院携手区妇联探索家事审判,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纠纷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20日讯(通讯员胡波 谢小燕)7月18日,黄陂区法院王家河家事审判法庭审理调解一起抚养纠纷。与众不同的是,此案由区法院院长、家和家事法庭庭长、区妇联副主担任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参与审理此案,区妇联主席参加旁听。最终,该纠纷当庭调解。

据介绍,纠纷的经过是张某和叶某在恋爱关系中非婚育子,在张某怀孕期间,由于双方感情破裂未能走向婚姻。于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叶某承担儿子抚养费,而叶某要求亲子鉴定之后才愿意负担抚养费,导致张某情绪波动很大。为及时化解矛盾,区法院立即联系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叶某确系儿子小张的生物学父亲。

此次纠纷由黄陂区法院院长俞薇担任审判长,家和家事法庭庭长刘芳担任审判员,黄陂区妇联副主席兰萍担任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参与审理此案。区妇联主席蔡鸿梅参加旁听。

合议庭认为孩子未满一岁,且出生后一直是由张某在照顾,叶某工作不稳定且居无定所,孩子交由张某抚养更为适宜。但是双方当事人对抚养费产生分歧,张某主张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而叶某因经济能力只愿意承担800元,庭审一度陷入僵局。

对此,合议庭分头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抚养费金额确定为每月1000元,叶某表示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张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叶某行使探视权。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次活动是区法院对家事审判的有力探索,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下一步,区妇联将联合区法院开展更多家事纠纷调解,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编辑  张操】

(作者:胡波 谢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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