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开车边教孩子背古诗,撞上竖起井盖,车损该谁赔?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21日讯 开车时和孩子探讨古诗词,撞上翘起的井盖,车损该谁赔?近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一车主因此起诉井盖管理部门,结果自己因未尽谨慎驾驶义务,承但15%责任。

一天早上6点半,来自鄂州的王女士开车带着孩子,因路面上一排水井盖竖起,周围无任何警告标识或警戒工作人员,致使车辆撞上该井盖,导致车辆严重受损。行车记录仪完整拍下了全过程。

王女士说,当时她正在和孩子探讨古诗词,变道时没看清路面上竖起的井盖。待孩子看到提醒自己时已经来不及了,就撞上去了。据称,撞上井盖后,车灯、水箱、保险杆、方向助力系统等都撞坏了,只能用拖车拖走。

随后,王女士的丈夫赶到现场,并联系高速公路事故清障救助有限公司将车辆送至鄂州一修理厂,仅维修费就花了8000元,还有施救费近1000元。

没有任何警告标识,好好的路面突然冒出一个竖起的井盖,王女士和丈夫一致认为,这个损失应该由相关部门来担责。到底该哪个部门来“买单”?王女士和丈夫将市水务局、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起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定,市水务局并非本案事故中窨井盖的管理人,对原告主张被告武汉市水务局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窨井盖不明原因打开并竖起致原告车辆受损,市政工程公司作为窨井盖的实际管理人,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职责,故其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窨井盖管理的法定义务人对其委托的实际管理人具有监管义务,但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尽到了该义务,故应当与被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窨井盖不明原因打开并竖起是导致原告车辆受损的主要原因,车辆驾驶人王女士作为驾驶人,在驾驶时未尽谨慎驾驶义务是导致车辆受损的次要原因。故法院酌定王女士自己承担15%的责任,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担85%的责任,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向昱璇 张婵)

【编辑:金鑫】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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