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武汉又发生一起汽车自燃,交警提醒车主勤保养配灭火器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22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董冠男)7月22日早上,一辆轿车行驶至发展大道常青路路口时发生自燃,消防、公安、交管等多部门开展救援,仅用时10分钟将大火扑灭,整个处置过程用时不到30分钟,现场无人员伤亡,道路交通随即恢复正常。

早上9时25分,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何克旺正在常青路路口执勤,突然看见路口一辆等候通行的轿车引擎盖内冒出白烟,司机逃离了驾驶室。何克旺赶紧要指挥室通知消防等部门,同时带领两名辅警对自燃车辆周边道路实施临时管制措施,将现场隔离开来。

9时28分,消防车到达现场开展灭火作业,在经过一次复燃后,消防队员撬开了车辆引擎盖,再次用水猛喷车辆着火部位,9时38分,大火完全被扑灭。9时50分,救援车到达现场,将自燃车辆拖移。

由于自燃车辆所处方向车流量相对较小,在救援过程中,江汉区交通大队信号灯控制专班全程对各路口车流量进行了调配,道路交通很快恢复正常,没有发生长距离、长时间的道路拥堵。

据自燃车辆司机介绍,该车是其单位公车,车龄将近11年,早上行驶至路口正在等候信号灯,突然看见引擎盖开始冒烟,他赶紧下车,还没来得及察看原因,就发现起火了。

现场参与救援的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何克旺介绍,时值暑运高峰,交管部门在汉口火车站周边的常青路、青年路、新华路等路口都增设了警力、警车和拖车,并制定有详细的应急预案,专门开展排堵保畅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天气炎热,高温不下,一定要勤于保养车辆,特别是车龄较长的机动车,最好对电路、油路进行彻底检查,并随车配备灭火器。

如何预防车辆自燃?武汉交警表示,首先是勤保养,特别是使用年限较长的车辆,油路和电路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问题,车主需要在保养过程中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第二就是要及时清除车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整理车内储物盒,查看是否存有易燃易爆物品,比如打火机、香水瓶等。高温天气下,尽量把车辆停放在室内停车场或树阴下,避免太阳长时间曝晒。

第三是给车辆配备灭火器。车主可以购买车载灭火器,最好放置在触手可及的位置。已经有灭火器的车主,要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灭火器罐体上明确标注了有效期,普通车用干粉灭火器的保质期为一年,过期的灭火器需要尽快更换。

【编辑:朱曦东】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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