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决定逮捕

湖北省委原副秘书长杨邦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杨邦国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毕婷】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