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校园霸凌怎么办?“社区7堂课”告诉你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1日讯  “遭遇校园霸凌怎么办?”“如何防范性侵?”“陌生人拿玩具喊你过去,你去不去?”8月9日上午,在江夏区武汉科技旅游城,由武汉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江夏区司法局联合长江日报推出的“社区7堂课”活动开讲,前来听课的孩子们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孩子们正在观看普法宣传片。通讯员朱宏俊 李莹 摄

当天的普法课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法律保护》为主题,通过法制宣传片及典型案例等形式向孩子们生动地传授了遇到各种不法侵害时的做法,课堂上还穿插有答题等互动环节,气氛十分踊跃热烈。

遭遇侵害要及时求助报警

“宝贝要注意,防侵害要牢记,裤衩背心别人摸要小心……老师邻里太亲昵不可以,遇到坏人告诉家人拨打110……”普法课以播放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自创的《儿童防性侵自护歌》宣传片作为开始,欢快的歌曲令孩子们凝神倾听。

律师尹少华介绍,这些在以前都是“难以启齿”的性知识,但确是孩子们最需要的性保护教育。她还在课堂上介绍了一起案例:同社区的王某对13岁的小方起了歪心思。一天,王某趁小方妈妈不在家,以给小方送吃的为由到其卧室和小方“谈心”。趁小方不戒备,王某对小方进行猥亵,并威胁小方不能告诉妈妈。后来,小方妈妈发现小方的肩部淤青,小方这才将王某的事告诉了妈妈,小方妈妈赶紧报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尹少华建议孩子们,遭遇性侵害时,可大声呼喊寻求帮助,如果不行,可记住坏人的外形特征,同时观察形势,留下记号或线索,待坏人放松警惕,趁机逃跑。遭遇人身侵害后,要赶紧告诉家长,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隐瞒。

陌生人要接你回家别轻信

此外,尹少华律师还介绍了小朋友们应当怎样面对家庭暴力、校园霸凌、陌生人拐卖等。课堂上,尹少华还向孩子们提问:“放学了,一位陌生的阿姨自称是妈妈的好朋友,要接你回家,你会怎么办?”六年级的叶兴成同学回答:“我会找老师跟妈妈打个电话,核实下这位阿姨的身份。”他的回答赢得了课堂上的一片掌声。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现出增长趋势,尹少华对孩子们说,未成年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在普法课的最后,有现场提问环节。一位社区工作人员向律师提问:“我们社区有位孩子,他父母离婚后跟爸爸生活,现在爸爸坐牢了,我们可以找他妈妈抚养他吗?”尹少华回答说:“虽然夫妻俩离婚了,但是妈妈还是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抚养,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遗弃罪。”

增强法律素养,规范言语行为

“小小普法员”发出普法倡议


十位“小小普法员” 。通讯员朱宏俊 李莹 摄

课堂结束后,活动还为江夏区的10名孩子颁发了“小小普法员”的证书,他们是江夏区教育部门从全区选拔出来的。他们分别为:实验小学的王丽媛、陈佳怡、齐心小学的叶兴成、李梦媛,明熙小学的刘乐、沈齐悦,五里界小学的田维康、陈立绩,东湖路学校的郑兆熹、张佳琦。

来自江夏齐心小学六年级的李梦媛同学还代表“小小普法员”们发出了倡议:“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争做学法‘小达人’;用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语和行为,争做守法‘小公民’;积极向家人宣传法律知识,争做普法‘小使者’;规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共秩序,争做文明‘小先锋’。”

武汉市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少年是普法事业的接班人,是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生力军,希望通过“社区7堂课”活动,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心目中生根。(记者梁爽 通讯员吴静 朱宏俊)

【编辑:彭向东】

(作者:梁爽)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