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获评第二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长江日报融媒体讯 1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武汉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武汉市不断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经过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有关部署,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组织创建和专家评审,武汉市喜获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据了解,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共有16个城市,湖北省宜昌和咸宁两个城市也位列其中。(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周钢  杨佳彧)

【编辑:符樱】

(作者: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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