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马云波、王辉提起公诉


日前,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企业服务局原局长马云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原副主任、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原副主任王辉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云波、王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马云波、王辉,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云波、王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被告人马云波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王辉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马云波、王辉的刑事责任。

来源:武汉检查

【编辑:陈智】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