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7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方文博)8月26日上午10时,一个陌生的电话打进江夏区法院执行员的手机,接通后对面传来:“秦法官,我是徐某,我现在法院,我来自首了。”
跑了一年,徐某竟然是自己“送上门”的,他到底发生了什么?执行员赶回法院时,看到徐某穿着又旧又脏的衣服,站在那里等着。
“不想跑了,不想跑了,拘留我也不想跑了,我现在轻松了许多”,说着说着他竟然咧着嘴笑了,眼睛咪成一条缝,让执行员哭笑不得。
这一年,徐某确实过得不轻松。
2018年4月,徐某驾车将行人张某撞倒后逃逸,致行人张某9级伤残,经交警认定,徐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双方就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判决徐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21.6万元。徐某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徐某便玩起了“失踪”,其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及法律知识,不仅更换了手机号,还从来不回家,执行局多次出警也未能将其抓获,他甚至还通过其亲属向法院隔空传话。
一边是家庭困难、重伤急需后续治疗的申请人,一边是四处躲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决定先通过司法救助缓解申请人的当务之急,同时启动追究徐某抗拒执行的刑事责任,并通过其亲属向其下达最后通牒。
徐某交代,其躲避执行的过程中,每天都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但又害怕法律制裁,为了躲避法院,手机号也不敢用自己的,看到家门上贴了封条,于是家也不敢回,只能四处借住;被公安扣押的涉案车辆更是不敢去领取,上了黑名单自己哪都去不了,只能找一些私人老板打一点零工,赚点钱还只能收现金。
他说,听说法院要追究他拒执罪,要是被通缉了,他就真的无处可逃了,每天都很害怕,想来想去决定自首,听从法院安排,向受害人道歉,尽最大努力赔偿损失。
根据徐某的表现情况,执行员对其进行训诫并实施拘留。送押过程中,徐某对承办人说,虽然要被拘留,但现在反而觉得轻松了,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能够舒心地笑一下了,再不用每天生活在恐惧和压力中。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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