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武汉4集体和5个人入选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30日讯 国务院拟于近期表彰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小编梳理发现,武汉有4个集体入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名单,有5人入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名单。他们分别是: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名单)中的武汉集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湖北省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武汉工作站

湖北省武汉市汉铁高级中学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农业水利研究所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名单)中的武汉人

严文芳(女)  中共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街道鲁广社区总支委员会书记、居委会主任

梁 军  湖北省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处长

斯朗丹增曲培(藏族)  湖北省武汉唐古拉汉藏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董事长

库尔班江·泰吾克力(维吾尔族) 湖北省武汉市塔里木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清良  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铁箕山派出所三级高级警长

国务院拟于近期表彰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等推荐,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9月5日18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66508817

电子邮箱:biaozhang2019@seac.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监督检查司

邮编:100800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编辑:彭向东】


(作者:彭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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