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忘记3万元投标保证金,一个电话就让钱回到企业账户

长江日报-长江网9月3日讯(记者汪洋 通讯员项静)近日,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告知其有一笔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仍存放在专用账户中,提醒对方及时办理退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李涛感到既意外又高兴:“我们差点忘记这回事了,接到电话后,次日就亲自去办理了退还。”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是为保障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抵押性质的资金,武汉市从1996年运行这种保证金制度,通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项目预算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李涛告诉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此前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活动,需交纳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当时公司的财务人员对这方面工作不熟悉,先是打了一笔投标保证金到非基本账户中,没能与项目成功关联,后来重新打了一笔保证金到基本账户中,才关联成功。

李涛说,这名财务人员后来离职了,但是打错的这3万元投标保证金却被公司遗忘了,一直没有引起关注。“我们每年都要到市民之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多场投标活动,经常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这3万元打错的投标保证金,我以为公司财务早就拿回来了。”

8月中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诺威尔(天津)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并详细告知了退还保证金所需的资料。8月16日,李涛来到武汉市民之家递交了资料,大概3天左右,这笔投标保证金就回到了公司账户中。

“3万元资金虽然不算多,但市公管局为我们企业考虑,主动联系我们退还,我很高兴,也很满意。”李涛说。

为解决投标保证金积压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去年底至今集中清理沉积的保证金,不断提高保证金收退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并开发了保证金全自动网上退还系统,消除了资金沉积现象。

全市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公共资源与交易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过往沉积保证金的清退力度。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力争让每一笔沉积的投标保证金回到企业账户中,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见习编辑:戴容】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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