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质监总局副局长魏传忠被开除党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被双开

图片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传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传忠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党的初心使命,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安排他人用公款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他人在企业经营活动、干部录用、职务调整和晋升方面谋取利益,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收受礼金;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道德败坏;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利用监管权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传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魏传忠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魏传忠简历

魏传忠,男,1954年4月出生,山东阳谷人,1977年8月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198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

1975年9月至1977年8月在山东农业大学林业专业;

1977年8月至1978年10月山东聊城地区林业局技术员;

1978年10月至1984年9月任山东聊城地区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干事、科长;

1984年9月至1987年4月任山东聊城地委办公室秘书;

1987年4月至1988年10月任山东聊城地区结核病防治院副书记;

1988年10月至1995年2月任山东聊城商检局副局长、局长兼党组书记;

1995年2月至1998年10月任国家商检局办公室主任兼中国商检报社负责人;

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主任;

2000年4月至2000年9月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0年9月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4月至2014年7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图片来源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向力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向力力背离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收受礼金;生活腐化奢靡,自我放纵,肆无忌惮贪图个人享乐,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在土地性质变更、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承揽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向力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向力力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向力力简历

向力力,男,汉族,1962年9月生,湖南衡东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1979.09-1983.07 湘潭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3.07-1983.10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宋桥公社宣传干事;

1983.10-1984.08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团委副书记;

1984.08-1985.01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白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985.01-1986.05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6.05-1988.12 湖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干事、主任科员;

1988.12-1991.07 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1991.03副处级);

1991.07-1993.09 湖南省零陵地区冷水滩市委副书记(1993.06正处级)、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1993.09-1995.05 湖南省长沙市委副秘书长;

1995.05-1996.07 湖南省长沙市西区区委书记;

1996.07-1998.01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委书记;

1998.01-1998.06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长沙市岳麓区委书记;

1998.06-2000.12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0.12-2004.06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长沙商业银行董事长(兼);

2004.06-2006.09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9.12-2005.12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先后获管理学硕士、博士学位;2003.12-2004.06 湖南省选派赴美国巴尔的摩大学培训);

2006.09-2007.11 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7.11-2008.03 湖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2008.03-2008.08 湖南省商务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8.08-2009.02 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9.02-2011.12 湖南省郴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1.12-2015.04 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

2015.04-2016.05 湖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其间:2015.09-2016.01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习);

2016.05-2016.12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秘书长、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16.12-2018.01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1-2018.02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2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简历摘自湖南人大网)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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