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老人状告儿子,私拿拆迁款给孙女买房

长江日报-长江网9月22日讯  儿子帮93岁的父亲办理了房屋拆迁手续,谁知拿到拆迁款后,儿子没有把钱给老人,而是为其女儿,也就是老人的孙女买了一套住宅。老人年纪大了,认为自己需要大额养老费,于是找儿子索要拆迁款,谁知儿子就是不给。老人一怒之下,将儿子告上法院。

2017年4月,吴爷爷(化名)原来所居房屋进入依法征收程序,吴爷爷的儿子吴先生全程代理了该民事行为,并从硚口区征收职能部门取得本应由吴爷爷获取的各项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1206287.60元。

同年8月4日,吴先生用这笔款项为其女儿购买了位于东西湖区金鼎湾社区的二手住宅一套,并以其女儿的名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吴先生在同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承诺:会另行卖掉汉阳的房产将前述款项还给原告,但一直没有兑现。

今年年初,老人找到社区律师,来自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开宇表示:他作为90多岁的高龄老人,随时可能需要大额养老费用,儿子吴先生的行为侵害了其民事权益,他要诉诸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考虑到本案涉及高龄老人的切身利益,且双方为亲子关系,陈开宇接到本案时极为慎重,先是向吴先生出具说明函,指出其在代理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恳切希望他能退还父亲的拆迁款。在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后,应老人要求,果断诉至硚口区人民法院,同时动员老人家里人做吴先生工作,最终在开庭前一天,吴先生将100多万元的拆迁款返还到老人帐户,随后吴老撤诉。

陈开宇律师告诉记者,吴老是他执业以来最高龄的当事人,此次既避免了父子对庭的不良局面,又以较小的代价维护了当事人切身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记者夏晶 通讯员徐晓雪 唐婧)

【编辑:朱曦东】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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