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纪委前十月谈话函询357人次

长江日报融媒体11月1日讯(记者张衡 通讯员周莹)小病早治,未病先防。11月1日,记者从蔡甸区纪委监委获悉,今年1至10月,该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548件(次),谈话函询357人次。

因一件“小事”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在提起此事时,蔡甸区司法局公证处干部李某感到很“后悔”。今年8月7日,一名群众前来办理公证事项,李某以已到下班时间为由进行了推诿,致群众来回奔波,被群众举报。为此,区纪委监委对李某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群众的事无小事。今后对下班时间尚未办结的事项,将提供延时服务直至当天办结为止,确保群众可以当天完成事项办理,不跑空路。”在警示教育的引导下,该局全体党员意识到了“群众的事无小事”。

在“小病早治”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也坚持“未病先防”,“招呼打在板子前”,在“抓早”上下功夫。今年10月26日,该区消泗乡某村支部书记张某正筹备第二天孙子的满月酒,开席前夕,他却临时“变卦”,挨个上门退客。

“当时宴请了除亲戚以外的其他村干部和村民。经乡纪工委核实后,对我进行了谈话提醒。”张某表示,酒席超范围办了就是违纪,好事也就成了坏事,感谢纪委监委的提醒。

把有“小毛病”的党员干部“拉一把”,防止演变成“大问题”。蔡甸区纪委常委郑丽萍表示,“抓小”更要“抓早”,对人们印象中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第一时间题逐项排查、深入排查,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及时用好谈话提醒、诫勉批评第一种形态。

【编辑  张操】

(作者:记者张衡 通讯员周莹)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