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人员引导货车进行称重检测 见习记者范佳昕摄
长江日报-长江网11月13日讯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桥隧通行安全,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城管、环保、桥梁管理等部门,于11月12日夜间开展超限超载及高污染排放车辆联合执法行动。共查扣超载超限车辆26台、排放超标车辆12辆,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
联合执法以珞狮南路、二环线、长丰大道高架和过江桥梁及各进出城通道检查站为重点,设置固定岗36处,出动26组汉警快骑在桥隧联通快速路及建筑工地周边开展机动巡逻,及时发现超限超载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利用数字动态巡查及车辆电子标识感应装置,及时向执法人员推送预警信息,指导精准查缉;对查处的超限超载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同步开展车辆、驾驶人、企业登记信息查验核实,将查处情况通报企业安全员、企业法人,责令从源头整改,警示教育从业人员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据了解,12日21点至次日凌晨2点,联合执法行动由多部门参战人员协同作战,在朱家河大桥、白沙洲大桥、汉蔡高速与米粮高架连接段等多处执法点,设置静态称重装置,使用锥形桶、爆闪灯、警示牌、人员引导等方式压降车速,组织车辆过装称重,及时查扣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至临时停放点。
12日21时30分,江岸区朱家河大桥联合执法点,交警将鄂AQ70**的中型厢式货车拦停,在经过超载超重检查后,引导至环保检测区域进行检测。环保检测人员对该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经检测发现,该车辆光吸收系数指标为3.61,高于1.32的限值要求,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该车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货车司机正在轴载检测单上签字 见习记者范佳昕摄
21时35分,在执法队员的引导下,一辆车牌号为鄂AKF0**的红色大货车缓慢通过了称重检测仪,不到30秒,仪器便生成了一张轴载检测单,上面清楚显示了各项重量信息,经过队员们仔细核查,该辆六轴货车存在超限运输现象。接过检测单签字时,这位司机还有些迷糊,他说:“我是按规定装货的啊,没有超载啊?”江岸区城管执法局治超专班负责人对他说:“你的车没有超载,但属于超限,朱家河大桥限载重20吨,而你的整车重量已达50吨。”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现场看到,不少司机驾车过磅后,也发出了类似的疑问。治超专班负责人解释说,“超限”跟“超载”两个概念不能混淆,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超限指货车总重超过桥梁道路限制的承重范围。
据了解,经现场称重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全部由城管执法人员扣留至临时停放点,之后督察总队会联合区城管治超专班按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整改,并依法对违法车辆司机予以相应处罚。
“车辆如果超过路段限定的重量,就会对桥梁产生一定损害,甚至会造成桥梁垮塌,一般在进出城道路附近,都会有明显提醒标识,司机开车时需要留心观察。”市城管执法督察总队一大队三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从11月开始,除了保持日常的巡查守控工作,各部门每月还会联合开展至少10次以上的执法行动。(记者魏娜 见习记者范佳昕 通讯员 张建勇 李佳 李玮 苏利 程雪霏)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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