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之旅“泡汤”,旅行社因签证“迟到”被判赔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4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武质监)随着出游日期临近,施先生的签证却被旅行社延误迟迟出不来,很有可能影响行程。武汉旅游质监部门解读,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客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签证延期,游客的计划被扰乱了

施先生回想起此前的遭遇还是很不满:他在某在线国际旅行社办理东南亚某国签证,付款日期是当月9日,费用1015元。施先生当时看到商品标注写明8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包括1个工作日制作材料、5个工作日使馆完成签注、2个工作日签证寄回),下单当日显示材料寄送。10日,材料到达某在线国际旅行社,按理当月11日,就应当完成材料并送至大使馆,但直到12日仍无进展。随后,施先生多次致电客服,均无任何回复。而在20日左右,该在线国际旅行社才答复称,当月17日才寄送材料至大使馆,因此时间被延误,很可能影响施某当月27日的出游行程。对此,该旅行社不愿承担施某可能产生的行程损失。施先生对此表示不满,故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旅行社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施先生一案的处理依据均是《旅游法》第七十四条:旅行社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收取代办费用的,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张伟解读,在施先生一案中,旅行社承诺当月11日将材料送至大使馆,最终于17日才寄送材料,延误了一周的时间。而签证是出境旅游最关键的第一步,如果签证办理的时间被延误,或者被拒签,都会影响到游客接下来的行程,已购买的机票和酒店都有可能被取消,造成经济损失。如果施先生确实因为旅行社的延误致使签证出现问题,行程被取消或延误,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则可以凭借相关付款的证据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游客要注意提前预留签证时间

武汉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旅行社,在为游客办理签证等相关证件手续时,一定要严守时间,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给游客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需要提醒游客们注意的是,当有出境游计划时,做好准备,提前预留签证时间,避免被拒签造成损失;认真阅读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对没有约定的事项要及时补充;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避免陷入无资质人员策划的旅游陷阱;旅游者如实告知旅行社个人信息情况,避免由于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终止合同。最后,要保留好与旅行社的聊天信息、通话记录等,以作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编辑:杨京】


(作者: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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