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实现“零跑路”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7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吴杰鹏)17日,省委宣传部召开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九场,聚焦“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会上,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全部在湖北政务网上办理,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已实现“零跑路”。

2018年11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3类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做好4类下放管理权限产品的许可承接和实施、优化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大主要任务15条具体措施。

推行改革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措施落地落细。2017年以来,随着生产许可产品类别的减少,全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从3800余家减少到目前的1585家,2200余家企业可以依法自主经营,市场活力大幅增强。 目前,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全部在湖北政务网上办理,申请企业只需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上传“一单(申请单)、一书(承诺书)、一报告(检测报告)”,食品相关产品即可当场发证,其他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发证不超过9个工作日,许可证书由发证机关免费寄送申请企业。已实现申请企业 “零跑路”。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省级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批全部在湖北政务网上办理,许可程序、许可条件、办理要求等信息均在网上公开。申请企业只需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上传“一单(申请单)、一书(承诺书)、一报告(检测报告)”。对食品相关产品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发证机关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当场领取生产许可证书,在一个月内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除危险化学品外实施后置审查,发证机关形式审查合格即可领取生产许可证书,发证不超过9个工作日,在一个月内由发证机关组织审查组赴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危险化学品实行一般程序。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许可制度,部分产品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后,如何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据介绍,推行改革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获证企业和取消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获证企业的日常检查,对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加强跟踪抽查,推动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效震慑。

据介绍,今年,全省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编辑:杨京】

(作者: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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