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湖北这些城市落户不受限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5日讯 25日下午,话题#300万以下常住人口城市取消落户限制#登上微博热搜榜,引发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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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中明确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在户籍制度方面,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搜索发现,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数据显示,2018年年末,武汉市常住人口1108.1万人,为超大特大城市,《意见》要求,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湖北省统计局最新的统计年鉴《2018年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末,全省的常住人口总数为590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499.89万人,乡村人口为2402.11万人。

常住人口超过500万人的城市有:武汉、襄阳、荆州、黄冈

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有:十堰、宜昌、孝感、恩施

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有:黄石、鄂州、荆门、咸宁、随州、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搜索发现,2019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2019年我国将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记者陈智整合)

资料来源:新华社、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湖北省统计局网站等

【编辑:戴容】

(作者:陈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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