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呈堂证供,有人曾靠它要回42万欠债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7日讯(记者陈智 整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根据该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推进,人们的行为方式逐步从“线下”向“线上”转变,诉讼中的证据越来越多地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呈现。据光明日报报道,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该《决定》中明确了电子数据涵盖的5类信息、电子文件,其中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

网友:你打出的每个字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27日上午,#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登上微博话题热搜榜,引发网友讨论。

网友纷纷“强烈支持”这一“与时俱进的司法实践”,表示“这是给告网络暴力或者告诈骗又增添了一项有力证据”,呼吁“留心保存”聊天记录。

还有网友通俗解读“你打出的每个字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借出42万没打借条,凭微信聊天记录打赢官司

借出42万余元没立字据,结果被赖账,中山朱女士把赖账的朋友告上法庭。

朱女士说,从2014年1月开始朋友李先生向她借款421259元。碍于面子,朱女士没打欠条,但她留下了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录音资料也显示,朱女士多次向李先生催收借款无果。2015年11月,朱女士将李先生告上法院。

2016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向朱女士借款的事实,有朱女士的陈述及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录音资料等证明,法院据此认定形成借款合同关系,一审判令李先生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42万余元。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光明日报、环球网、新浪微博等

【编辑:吴蕾】

(作者:陈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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