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年货要多留个“心眼”,预订年饭记得签订书面合同

长江日报融媒体2月13日讯(记者王刚 通讯员杨绍武)新春佳节临近,打年货、订年饭、预定外出旅游行程等无不让市民忙得不亦乐乎,但喜庆消费过程中也切记理性消费,慎重参与以“感恩答谢”“免费体验”等为噱头的活动,刷码消费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等。2月13日,武汉市工商局发布春节消费六大警示,提醒市民多加注意。

春节期间,选购“年货”、置换新衣必不可少。市民应因需选购,合理、理性消费,不受“年终特惠、折扣”等促销噱头影响,多选、多看、多试,充分了解商家优惠券、折扣券使用说明,不冲动、盲目消费。

新春伊始,在一些酒店、会场等地,部分不法商家以价格低廉的“小礼物”为诱饵,配以演技逼真的“养生专家”等,举办所谓的“答谢会”“回馈活动”“免费看演出(或旅游)”“免费赠礼”“关爱老人健康讲座”等又活跃起来,提醒市民尤其是老年市民注意提防,避免个人财产“因小失大”。

“预订年饭有讲究,应尽可能现场敲定并签订书面合同,并知悉‘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提醒,“定金”不能超过消费总额的20%,消费者违约将无权要求经营者返还定金,经营者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要详细了解年饭服务范围、内容,明确菜品规格、消费金额、服务期限等服务细节,选择限时消费消费方式的,遵守条款约定,提前到店,避免影响消费心情。”

【编辑:陈智】


(作者: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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