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中,武汉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长江日报-长江网讯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这一年,武汉成功举办了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向世界展示了武汉形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新一线城市的蓝图绘就,奋进新征程,武汉正蹄疾步稳、勇往直前。

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全市人大工作步履坚实。这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领域积极探索、善于作为,交出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不忘来时路,整装再出发。怀揣梦想,我们精神抖擞、不畏艰险。新的一年,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的起跑线上,市人大常委会亮出2019年工作答卷,向人民汇报,请人民阅卷。

市人大常委会就控制吸烟条例召开立法座谈会

立法

听民声 汇民智 解民忧

以良法促善治,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地方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在重点领域立好法,为武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法规3件、修订法规5件、集中修改和废止法规16件,在建设生态化大武汉、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打造美丽东湖、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预防和惩治毒品犯罪、规范养犬行为等领域积极作为,回应民意民声,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倾听民意顺应大势

立法控制吸烟显示“严控”决心

吸烟有害健康,如何维护城市公共空间清新气爽?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打出一记重拳。

“控烟场所界定局限性很大、处罚力度偏轻、处罚无法可依……”1995年,市政府曾出台《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虽历经两次修订,但仍难以适应当前形势、人民期盼,各方面意见很多。

“控烟立法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应有之义”,为广听民意,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提前投入到立法调研工作之中。

2019年4月16日,《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2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62条次意见建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利用报纸、网络等多个平台,广泛征求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倾听民声,收集民意,共征求到169条次意见建议。

此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继续深入调研,频频走进街道、社区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还进行了立法中论证评估。

“室内公共场所应该禁止吸烟”“一些室外公共场所也应控烟”,吸收了这些比较集中的意见,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止吸烟。

7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控制吸烟条例》。经两次审议、修改,条例控烟力度空前,显示出武汉敢于革新、努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坚定决心。

该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含电梯轿厢)、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条例还规定了部分室外禁止吸烟场所,包括:以未成年人或者孕妇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教育、医疗等场所的室外区域;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露天观众坐席和露天比赛、健身、演出区域等。此外,条例还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提高了处罚额度。

“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终于有法可依了!我们坚决支持,还要主动劝阻不文明吸烟行为。”得知条例1月1日开始实施,市民薛女士兴奋地表示。

强化安全“必选项” 优化便民“加分项” 

轨道交通条例修订凸显民生优先

2004年,武汉首次开通轨道交通,弹指一挥间,15年过去了,当初的1条轨道交通线路跃升为9条,日均客运量超过300万人次。地铁,已成为武汉市民首选出行方式之一。

《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自2012年颁布施行,伴随着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不少新问题已逐步显现。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在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中,将安全管理、运营维护、资金保障列为轨道交通发展面临的三大挑战。

条例施行7年后,迎来首次修改。2019年9月17日,《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审议。

安全是“必选项”。修订草案新增了建设规范、运营管理、安全维护等方面新规定。草案还明确规定,禁止拦截列车、阻断运输、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等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等行为时有发生,但原条例中并未明确处理措施,这给实际运营管理带来了一些不便。”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作条例修订草案说明时表示。

事实上,修订草案中涉及安全的多项条款都已表明,安全管理是此次修订的“必选项”之一。比如,草案还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安检设施,检查乘客及捎带的物品,乘客应当接受检查等。

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看来,地铁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能否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属性,也是修法的一个重要“加分项”。

“现在地铁站内部的无障碍标识很明显,但在站外出入口却很难发现。”常委会委员王芳指出。

“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关于医疗救助设施方面的规定非常有必要。”王萍委员对地铁应急处理仍有担忧。

市人大常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立法过程中将充分重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社会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条例。

真正让市民出行便利、安全,让地铁“福祉”更多惠及百姓,条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将不断优化武汉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环境,进一步提高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市人大常委会在禁毒条例实施前举行新闻通气会

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新问题 

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发生纠纷,动辄打官司耗时伤神。能不能让纠纷双方不用打官司就握手言和、化解矛盾?

“人民群众要求提供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渠道来化解矛盾纠纷的呼声越来越高。”回应人民期盼,早在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展多元化解纠纷立法调研。

为了让地方立法更加符合武汉实际,调研重在摸清现实情况,找准群众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成专家团队,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和起草工作。

调研表明,以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代表了群众所盼,武汉也有工作基础。但是,多元化解纠纷仍存在体制机制障碍,以及职责不清、程序不畅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把握这一原则,市人大常委会反复调研、数次审议,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努力让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2019年4月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武汉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就多元化解纠纷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城市。

条例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采用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群众提供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纠纷化解渠道,明确规定: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接受纠纷化解申请,有关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受法律咨询、委托代理,应当告知当事人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

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负责人指出:“条例着力凸现和解、调解优先理念,注重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公民自治良性互动,着力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点问题、薄弱环节。”

用法治为绿色发展护航

立法强化长江东湖生态“红线”

“江山壮丽诗难敌,风物萧条醉绝稀”。古时,东湖吸引文人墨客纷至沓来,如今,世界东湖正成为游客来汉的热门地。

最美东湖逐步迈向世界级城中湖,地方立法功不可没。1998年,市人大常委会曾为东湖管理专项立法,2007年,又制定《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将管理和保护东湖进一步推向法治轨道。

随着时代发展,条例逐渐显现出不足。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生态补偿标准缺失、综合执法主体不明……2018年3月,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调研东湖风景区时提出,条例修订要做好顶层设计,不能满足于一般的修修补补,而要争取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做文章。

11月,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分级保护划出生态红线”“实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发展‘大湖+旅游’模式”……一条条意见建议,为东湖的未来勾画出美好蓝图。

2019年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又邀请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多次座谈,论证条例修订。

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作相应修改,6月21日,《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获表决通过。

相比原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亮点突出,对风景区内从事建设活动作了严格规范和要求,包括:风景区内村(居)民住宅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适当集中、合理布局,并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区内违法建设村(居)民住宅等。条例还加大了对破坏生态行为的约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区内擅自采挖、砍伐林木或者猎捕野生动物、捕捞水生动植物等。

立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不止湖泊。为建设生态化大武汉、推动长江大保护,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并于当年9月1日颁布实施。条例在解决水污染防治、群众身边的环境突出问题等方面有诸多新突破,如明确规定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造纸等项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监管执法模式,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法规条文在变化,但用法治为绿色发展护航的城市精神坚定不移。

作出修改或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不用再开

“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或者外地用血后,办理退还用血费手续,不再需要开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2019年6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废止《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等1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8月,随着决定的正式公布实施,“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多项无谓证明在武汉将不用再开。

根据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相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及生态文明保护、“放管服”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清理,并将做好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

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献血条例等16件法规,主要涉及生态文明保护、证明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3个领域。

除了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外,在这次涉及证明事项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后,还有这样一些证明不用再开:设计、制作、发布涉及专利的广告主,不再需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专利广告证明;申请或者投标从事线路经营,不必向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提交资信证明;申请、举荐见义勇为人员,不再需要提供受益人、见证人或者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提供的证明等。

监督

听民声 汇民智 解民忧

哪里有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哪里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烦心问题,人大工作的重心就放到哪里。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个,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三大攻坚战、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品质形象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国种都”建设、“非遗”保护与传承等关键选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维护人民利益履职,为武汉改革攻坚助力。

市人大常委会到江岸区袁家社区调研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财经预算监督出实招

打出“组合拳”促经济高质量发展

“真正把钱花在民生上、刀刃上。”2019年7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政府会过“紧日子”,百姓才能过上“好日子”。

2019年6月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时纷纷表示,报告较全面地反映了全市国有资产各方面情况及问题。

自2018年武汉市首次晒出国有资产“账单明细”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正日趋完善。曾经一度较为突出的“重资金、轻资产”现象随之逐渐转变。

“查看政府性基金预算请点击这个菜单。”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代表开放日活动上,工作人员引导部分市人大代表,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亲自体验了实时查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账”收支情况。

2016年底,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网络中心正式启用以来,不断推进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预算监督的实效,让预算监督更便捷、高效。“联网系统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信息和技术支撑,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人大代表丁建华说。

2019年,常委会围绕国有资产监督、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着重发力,着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市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同时,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预算拓展,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和社保基金决算情况进行重点审查,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等,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集成既有经验 为执法检查“立规矩”

不打招呼“说查就查” 让公众参与人大监督

2019年,我市执法检查有了明文“规矩”。9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执法检查工作规程。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些好做法形成制度,写进了这部规程。

规程首次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方式。根据规程,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应当组织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报告,认真整改,于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防止“走过场”“摆花架子”,规程规定,执法检查应当坚持集中与分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分组分专题实地检查。“说查就查,这样问题才查得出、查得准。”

规程还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执法检查报告作出细化要求,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执法检查基本情况,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评价,修改、废止、解释法律法规的建议等6方面内容。相关规定避免了报告“文来文往”“避重就轻”现象。

“法律法规的制定应集聚民众智慧,实施效果如何,公众最有评价权”。规程规定,执法检查可根据需要,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还规定,执法检查组可以采取问卷调查、设立专线电话、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可根据需要,安排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有关专业人员以及专业机构、市民代表列席会议。

市区联动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

专题询问与议案督办双管齐下

“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品质形象”交出亮眼答卷

“背街小巷环境怎么整治?”“城市管理如何实现智慧化?”面对提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 

——这是2019年7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形象”专题询问的现场。

当天,12位询问人连续发问,应询人的回答中不乏亮点:

着力推行“精致环卫”,将公共厕所打造成无异味可观赏性的人文景观;全面提标垃圾处理厂设施,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规划先行,分类改造,按照“一小区一规划、一门栋一方案”精准改造老旧小区……

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查找城市管理短板,这场专题询问取得了应有的效果。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谋划城市品质发展上持续发力。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组合拳”中的硬招之一。

当年1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列入大会议案。

2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交的议案办理方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抒己见、积极建言,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为扎实推进议案办理,做好专题询问前有关情况的摸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别到江岸区和武昌区进行了调研,还对我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

一年来,市政府积极推动议案办理,修订了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大城管考核流动红黄旗制度,市民通过“随手拍”上传各类城管问题4万余个,限时整改率为96.9%。努力构建共建共享共治共管“大城管”工作机制,效果明显。

这一年,全市3万余栋房屋立面焕然一新,65条水体提质整治完毕,新建公园、游园362万平方米。

11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结果为“满意”。

种子法执法检查提出前瞻建议

推进“中国种都”建设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种子,被称为农业的芯片。“加快提升我市种业实力、竞争力”,2019年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报告源自深入透彻的执法检查。

近年来,武汉市创新提出建设“中国种都”战略,高质量发展武汉种业。但实际情况怎样,还存在哪些问题,与法律法规要求有无差距?2019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年度工作要点时,将种子法执法检查写入监督工作计划。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高农生物园和湖北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南湖农业园)经过几年建设发展,已聚集高科技农业企业近800家。但全市支持种业发展的投入仍显不足。种子种苗产业扶持政策上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我市每年仅有600万元用于支持农作物种业基地建设,与其他同类城市差距较大。”一位检查组成员说。

新城区普遍反映,由于种子种苗管理执法经费严重匮乏,检测手段和装备条件比较落后,基层种子管理机构监管难以满足种子市场全方位、多层次监管的任务需求;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还不到位;种子市场监管不够精细,监管方式比较粗放。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突出种业发展中涉及的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重点问题,全面落实《种子法》明确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市区农业和林业部门要把实施《种子法》作为重要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种子种苗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种子入口关、市场监管关。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种子法》,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良好氛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组来汉,30多家新闻媒体 宣传报道我市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

为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全面“体检”

让“公交优先”真正落地落实

用App实时查看到站、刷支付宝买票乘车……这样的场景已成为武汉“通勤族”的日常。“公交优先”已成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策略。

2019年6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常委会助力“公交优先”真正落地落实的务实之举。

顺应公交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2019年3月起,市人大常委会对已实施15年的《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

执法检查采取实地调查、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先后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公交场站、营运维修站,征求公交企业和司乘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协调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检查。

在要求各部门、单位前期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先后实地调研,随机抽查硚口区越秀公交场站、黄陂区钓鱼道客运中心等,深入查找问题。

执法检查坚持市区联动全覆盖,中心城区、新城区同步展开,抽查了9个涉及新城区的场站及部分公交线路,提出工作建议近40项。

与此同时,检查组还加强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区政府沟通,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具体问题有效解决。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改善公交站点设施、增加公共交通指示标识等建议,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建议代表面对面协商,研究措施、解决问题。

在听取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汇报时,执法检查组明确提出:研究解决条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适应现实发展变化,提出修订法规的建议;加强宣传,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城市公交事业,确保条例有效实施。

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后,针对当前公交优先发展意识不够、配套政策措施供给不足、部门间统筹协调不够、公交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仍有待提高等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先后3次再赴公交一线,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批市民关注的公交站点及线路布局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守护城市记忆 传承传统文化

为“武汉非遗”保护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汉绣、汉剧、木兰传说、蔡林记热干面……近年来,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深入人心、名声远扬。把“非遗”保护好、传承好,向世界讲好武汉故事,这项工作在当下显得越来越重要。

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组织,不走过场。2019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首次会议,明确工作要求。

9月至10月,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武昌、黄陂、汉阳等区,实地考察了武汉音乐学院古琴博物馆、汉锣制造厂等,了解古琴艺术(泛川派)、武当纯阳拳、汉锣制造、汉绣、武汉花灯等“非遗”项目的传承情况。

其间,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不同领域的多位非遗传承人参会,听取他们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

“现在不少‘非遗’项目传承人出现断层,希望能将‘非遗’集中管理,与高校联合培养,打通人才培养渠道。”“要推出能代表武汉市重点品牌和标志的‘非遗’项目。”武汉木雕船模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龙从发等人的建议,被执法检查组认真记录下来。

检查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非遗”保护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在思想认识、制度体系、保障力度、传承实践能力等方面仍需提升。

11月20日,执法检查组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检查情况。针对破解“非遗”困境、留住武汉城市文化根脉问题,检查组提出建议:要坚持“文化自信”,坚持问题导向,在法治框架下建立健全保护机制,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非遗”保护工作与各项事业有机融合。

代表

听民声 汇民智 解民忧

2019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在京召开。会上,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副省级城市唯一代表,介绍武汉人大代表工作经验。这是武汉人大代表工作的又一抹亮彩。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保障人大代表活动有阵地、建议议案办理有效率、履职尽责有渠道上作出新的探索和努力,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政情通报会,近百名人大代表参会

办好人大议案

加快“两业”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

人大议案,凝聚代表智慧,承载市民期盼,2019年1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将《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案》《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案》列为大会议案。

其中,158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案》分析了制约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任务较重,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产业融合发展不够,发展动能亟需加快转换等议案的办理为建设“三化”大武汉再次注入强健动力。一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落实成效明显。

制定落实“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的实施方案,出台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涵盖9个重点产业121个招商项目的项目库,五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在建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亿元。

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建设加快。全市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96家,贯标认定企业预计将超过100家,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1-9月实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159.7亿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2.83亿元。

实施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服务名城的若干意见。31家集聚区入围2019年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23家领军企业。31家企业入选2019年度总部企业认定范围。

编制武汉市“互联网+服务业”行动方案、加快全市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行动计划、高端装备制造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

经过近一年努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中列举一系列数据与成果,赢得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认可:领导重视,措施具体,推动有力,效果明显。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件议案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给出评分为“满意”,同时对议案续办提出了新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两业融合”新动能的培育力量,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培育出具有迭代更新能力的新动能;应进一步明确全市“两业融合”发展目标,做好顶层设计,推动服务业发展,吸引高端人才……

387件建议逐件督办落实

促政府部门从被动“接”到主动“办”

“38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理单位与代表见面率、回复率均达到100%;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反馈意见,满意率为100%。”2019年11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时,报告提到以上数据。

数据的亮眼缘于工作的扎实。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从“文来文往”到“面对面”审议,督办方式转变让人大代表们真切地感受到建议办理更“走心”。

6月2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的督查组赴市视防中心,督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加强全国学生视力健康管理示范区建设,全面促进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建议》落实情况。作为该建议的领衔提案代表,市人大代表杨莉华对代表建议办理表示满意。

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已坚持多年,并且不断规范化制度化。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每位副主任领衔督办2件以上代表建议,汉正街区域“三车”整治、后湖辖区公交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立法等代表建议,都得到有效办理和及时回复。

市政府专题召开市长领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征求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要求加强督办协调,确保办好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2019年,由市长、副市长领办的8件代表建议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今年提了关于医养融合的建议,虽然觉得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又深知是全国共性难题,很不好办。”2019年末,市人大代表王萍坦言,提建议时心里“没底”。

但建议办理结果却让王萍代表惊喜,“看到了行动,看到了希望!”

随着我市《关于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制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大建议办理力度、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绿色转诊通道,推动医疗服务引入养老机构和老人家庭。

从被动“接”到主动“办”,政府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变化,也是相关机制的优化。

如今,代表建议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渠道。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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