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八项举措严管市场,严格落实地方农贸市场禁售活禽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2日讯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的工作部署,1月22日出台八项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首先加强农贸市场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市场开办企业,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严格落实地方农贸市场活禽禁售政策,配合住建(环卫、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

其次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在餐饮场所内圈养、宰杀活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

加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主动配合林业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

加强相关防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温度计、口罩、消毒水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利用12315热线,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加强案件查处。

推动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推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硬件条件,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欢迎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发现违法问题,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12315网络平台,进行投诉举报。(通讯员张继雄 曾里 记者马辉)

【编辑:吴蕾】


(作者: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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