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口罩、消毒用品等价格,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300万元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6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武严)经营者价格违法,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26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加大对口罩、消毒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通告》要求,广大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武汉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保供稳价”的措施和要求,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为市民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

《通告》强调,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度上涨;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不得利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牟取暴利。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广大市民发现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编辑:符樱】

(作者:吴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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