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立体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7日讯(湖北日报记者方琳)关于传染病的类别,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疫情工作中,单位和个人有哪些义务?即日起,我省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全面立体化传播,让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在全社会筑起传染病防治的牢固防线。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我省将通过《传染病防治法》广泛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在全面了解《传染病防治法》内容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当前的疫情,了解理解政府各项举措的法律依据,主动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早日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歼灭战。

宣传方式包括报纸、广电、新媒体、社会宣传、以案说法、专题发布等,分阶段、多层次进行权威解读,确保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基层,增强大众的法律意识。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编辑:黄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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