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可延期使用,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后90日内都有效

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12日讯  “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可延期使用90天。”1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介绍,延期使用期限,在本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后90日内都有效。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介绍,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以重新提交换证申请。未能按时办理复审,导致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持证人可以重新申请证书复审。

同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长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征得相关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记者马辉 实习生关心仪 通讯员罗志 曾里)

【编辑:张靖 戴容】

(作者: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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