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再贷款支持重点防疫企业(附咨询方式)

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3日讯(记者朱建华) 中国人民银行于1月底设立3000亿专项再贷款,强化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其中,湖北武汉是重点支持地区。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及辖内银行机构积极行动,“快、准、稳”保障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3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发布信息,以《专项再贷款支持重点防疫企业 武汉银行机构在行动》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详细介绍。以下为原文:

一、政策解读

专项再贷款目标

人民银行通过向特定银行发放低成本的专项再贷款,支持其向相关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专项再贷款配合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可保障企业以低成本获得信贷支持,缓解迫在眉睫的资金链紧张问题。同时,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是用于救急、救命的资金,必须快速、精准投放给防疫重点企业,因此其支持范围非常严格,支持面也相对较窄,仅限于名单内的重点企业。

特定银行名单

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重点省(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

湖北省地方法人银行包括:

重点支持企业

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金融机构可向名单内的重点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资金封闭使用。原则上,1家企业只能由1家银行运用专项再贷款资金发放优惠贷款,自主发放的商业性贷款不受此限制。

办理时间

可申领再贷款资金的贷款范围为自2020年1月25日起向名单内重点企业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该专项再贷款为支持防控疫情发放,待疫情结束后即停止发放,存量专项再贷款自然到期后收回。

利率、期限

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减100基点(即1%)。贷款期限为1年。

此外,中央财政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按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

资金用途

企业要将优惠信贷支持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

严禁挪用优惠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人民银行将提前收回专项再贷款,取消优惠贷款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人民银行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迅速成立专项再贷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营管部党委书记、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主任、相关银行机构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专班内设综合组、若干对接组、督办组,由货币信贷统计处牵头负责,各支行积极配合协调推进。

明确工作目标

设定政策知晓率、银行对接率、应贷尽贷率和责任落实率“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分阶段制定工作任务并合理分工,制定工作流程图,明确每家企业具体责任人,挂图督办工作进度,定期考核工作绩效。

定期跟踪回访

建立企业对接回访制度,畅通央行、银行和企业三方联络渠道,根据重点企业名单逐户进行电话询问,核实信贷需求和贷款发放情况,指定专人一对一全程跟踪融资进展,及时掌握企业在银行贷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企业防疫资金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对银行督办制度,制定专项再贷款电子台账,监督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将企业对接情况及时反馈给银行,督促各行按照政策要求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合格放贷,并将专项再贷款发放工作与各行银行信贷工作考核挂钩,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主办银行工作职责

四、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为便于有需要的企业进行咨询,现将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及各主办银行的联系人员、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编辑:周茜 刘航】

(作者:朱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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