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我服务 我承诺 我诚信

每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立,为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的3月15日,也是“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随着消费升级新时代的来临,金融消费也成为最近几年消费维权的新热点。

防范风险是金融业的关键词,更是金融平台的核心。

一方面作为金融消费者,要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及拥有各项法定权利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学习银行信用卡正确使用、网上银行一键支付、二维码支付等金融知识,提高防范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反假币、银行卡盗刷、高息诱惑非法集资等诈骗手段的能力。

另一方面作为金融机构,更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接受金融监管,抑制恶性竞争,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规范自身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

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倡导更加健康有序的金融秩序,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积极宣传防非处非知识,保护家庭和个人的“钱袋子”,不仅仅是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长江日报》作为武汉主流媒体应尽的责任。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在金融消费者中彰显武汉金融机构(系统)诚信经营发展理念,在2018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长江日报精心策划推出《我服务 我承诺 我诚信》金融特刊,向全市金融机构发起《武汉金融机构诚信服务倡议书》,期待共同营造、构建和谐共赢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武汉金融消费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肖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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