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9日讯 9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武汉市两级法院给执行案件设立警式线,案件久拖未结,法官将收到“红牌”警告。
6月9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江宁做客专栏网络首播,“当面”为市民解决执行难题。记者金思柳 摄
近日,武汉市法院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帮助企业和个人早日复工复产。4月底,汉阳区法院对全院737件执行案件进行拉网式摸排,清查出涉生产经营企业已回款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800余万元。与此同时,东湖高新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集中为12家企业发放执行款共计950余万元。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拿到462万执行款,其相关负责人向法官连声道谢:“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有了这笔钱就能扩大生产,避免和化解了经营风险,对于企业来说真是及时雨!”疫情过后,一批陷入债务困境的企业和个人因为案件执行及时到位,没有耽误复工复产。
据了解,为了加大执行力度,武汉市法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强化规范执行,推广公开执行的基础上,建立未结案件“红黄牌”等制度,离结案期限还剩10天,给予执行法官、执行员黄牌警告,离结案期限还剩5天,给予红牌警告。红、黄牌次数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确保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无财产案件依法有序退出。
与此同时,武汉市还先后启动与大数据局、公积金中心、税务局等部门的“点对点”系统建设,实现有关信息“一网打尽”;建立执行事务中心,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执行模式,提高效率;推行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悬赏保险、律师参与执行等新机制,运用事项委托方式调查财产;拓展对支付宝、京东、腾讯等互联网金融的查控方式手段,增强财产调查深度广度;推行资产评估市场询价、当事人协议确定起拍价新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探索电子送达方式破解送达难,实现“送必达、执必果”;践行善意执行,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释放查封财产的经济功能,营造更好营商环境。(记者陈勇 通讯员涂莉 李金星)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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