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11日讯(记者张维纳)今天中午12点,武汉消费券继续投放,请设好闹钟继续开领。之后领取时间分别为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武汉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
武汉消费券分四类定向投放,分别为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
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含外卖);
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等;
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适用范围根据武汉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此前,市民在多个平台领到武汉消费券。记者詹松 摄
需要注意的是,武汉消费券不得使用于充值话费、充值会员卡、购买旅游年卡等充值服务。
餐饮消费券券额分别为10元、20元、50元(仅限用于堂食);商场消费券券额分别为30元、50元、80元;超市(便利店)消费券:5元、10元、20元;文体旅游消费券分别为20元、30元、50元。
活动期间,全体在汉人员均可参与抢券活动,中午12点可同时登陆支付宝APP、微信“武汉消费券”小程序、美团APP(大众点评APP)参与活动,可分别在每个平台四类券中选择一类抢券。
(海报文案:陈智 设计:王语哲)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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