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单身人士收养异性子女有哪些规定?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11日讯(记者陈勇)单身人士收养异性子女有哪些规定?民法典对现行的收养规定作了适当调整和强调,总的原则是扩大了被救济者的范围和保护未成年收养人的力度不减。

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好介绍,我国现行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严格,单身人士收养异性子女,仅在年龄上就有三个硬性标准,单身人士收养异性子女必须相差年龄40岁以上;被养人的年龄应在14周岁以内,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还要征得其同意。

艾先生是一家上市公司的高管。35岁时,单身的他萌生了收养一个孩子的想法。一个姓马的女子找到了他,表示愿意将女儿送给艾先生收养。艾先生发现马女士的女儿已经9岁了,想放弃,马女士苦苦哀求,艾先生动了恻隐之心,答应下来。此后,艾先生发现根本办不了收养手续,进退两难。

对于艾先生的困境,周好认为,艾先生明显不符合收养条件,建议其放弃收养。

民法典对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作了适当调整和强调重申。民法典第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即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删除被收养未成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从而进一步扩大了被救济者范围。

民法典第1104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把征询未成年人意见的年龄下调两岁,增加了孩子的自主选择权,因为八周岁的孩子已有最基本的辨别能力。

对于单身收养异性子女必须相差年龄40岁以上这一规定,民法典予以保留。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此前,在民法典草案征集意见时,有人提出,如果年龄相差40岁以上,可能会导致收养者年龄偏大,很难有能力进行抚养。有人则认为,单身收养异性子女,规定年龄相差40岁,可以更好保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最终,民法典保留了这项规定,保护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力度不减。

【编辑:戴容】

(作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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