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占道经营罚款“赖”9个月,被强制执行还要交滞纳金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26日讯 9个月前出店占道经营,被处500元罚款,却一直赖着不缴,未料青山城管“较真”不放过。3月26日,武汉市青山区城管委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些“赖罚款”的人面临加倍的处罚。

这6家经营户是青和居小区的临街餐饮小店铺。去年6月夜市大排档渐火,他们将小店“开到”了马路上,摆上桌椅,招揽生意,食客们喝酒划拳,大声喧哗,随地扔垃圾,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接到投诉后,工人村街城管中队连续多日对临街出店商户进行宣传教育,极力劝导入店经营。一些经营户们置若罔闻。去年6月23日晚,区城管执法中队展开整治出店经营执法行动。根据现场情况,锁定占道经营行为最突出的9家门店。当晚7时,执法人员开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户10分钟内清理门口桌椅和乱堆物。时间期限到达后,经营户未予整改。随后,9家门店仍拒不整改。执法人员依次下达了《违法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7月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罚款500元,立即缴纳。

此后的6个月内,这些经营户既没有缴纳罚款,也没有提起复议或诉讼。有两家停止经营并转让。

3月9日,按照程序,青山城管给7家违法经营户送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告知在催缴期限内未缴纳的,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21日,只有一家经营户缴纳罚款,并书面承诺今后规范经营。26日,青山区城管委法制科向青山区法院提交对6家经营户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制科负责人说,对于出店占道经营的管理,以往多是以劝导为主,主要原因是走程序比较麻烦,执法成本比较高。但这也间接纵容了个别占道经营户的嚣张气焰,以为城管拿他们没办法。

据悉,青山城管坚决“较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6家餐馆老板不仅要缴纳500元罚款,还必须支付滞纳金500元。(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黄红波 张丽丹 尉源远)

【编辑:叶凤】


(作者:陶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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