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与“放死”,隔着“科学”这道墙

评论员李尔静

近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市的纳帕海湖区出现了大量死鱼,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带来了严重污染,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香格里拉市委宣传部回应称,近期属于湖体水域面积季节性缩减时期,水量本就不充足,加之很多游人来此进行鱼类“放生”,这才导致了此现象的出现。目前,死鱼已清理完毕。

“放生”一词源自宗教传统,原本是为了传达佛教教义中的“慈悲”概念,起初从事“放生”行为的大多是一些善男信女。后来,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的提高,出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需要,许多民间的动物保护组织也开始加入到“放生”行列。长期以来,“放生”行为一直都带有自发性、随机性、个体性、无序性的特征,严重缺乏规范的引导。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的“放生”,“放生者”大多是带着善意从事此项活动的。但是,无序的“放生”行为不但达不到“善”的成效,反而会带来“恶”的结果。比如新闻中所提到的,因为违背自然规律,带来了环境破坏。也有一些“放生”行为,因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平衡,而给别的动物带来了灭顶之灾。况且,放生的野生动物未经检疫,存在传播疫源疫病的风险,有的甚至会威胁到人类健康。

如今,国家越来越重视对生态文明的建设。透过“放生”现象,我们发现,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不仅是思想的传播,更需要科学的教育。不仅需要让民众意识到保护生态的必要性,也需要增加保护生态的可行性。这确实是一项有难度的任务,需要多方面力量共同合作,整合出一套正确规范的引导措施,并在宣传中多多普及科学的生态知识,帮助民众逐渐摒弃从众、盲目的“环保”态度,让公益因理性而更美好。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的目标。为了完成这个目标,我们面临着很多挑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集中出现,使我国的生态问题呈现着复合型的特点。目前我国的生态建设还处于生态修复阶段,这一阶段,对于民众的自觉度有着更高的要求。我们除了需要推进相关立法,更需要大众一步一步地收起个人行为的任性,一点一点地积累科学环保的知识,对生态文明贡献出自己的责任与担当。

【编辑:朱艳琳】


(作者:李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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