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24日讯(记者方历娇)武汉公积金申请商转公,具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从异地回武汉工作,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异地缴存公积金金额是否算在公积金额度内?近日,有网友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公积金商转公的一些问题,为此,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采访了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市民黄女士称,她之前在北京工作,现在在武汉工作,自己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想办商转公,在计算贷款额度时,想知道在北京缴存公积金金额是否可以计算在公积金额度内? 武汉公积金申请商转公,具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对此,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异地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是可以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
武汉公积金申请商转公,具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工作人员解释,除了符合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
工作人员提醒,公积金申请商转公时,若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且申请转贷时房屋产权依旧为个人所有,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共同抵押及共同还款声明。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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