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的房要拆,兄弟姐妹求分割,法官这样建议:

昨天,青山区法院院长江宁走进武汉晚报“周二之约”,电话解答市民法律疑难问题。

昨天上午8点46分,距热线开通时间还有14分钟,家住汉口的潘女士就打来电话,她咨询的是财产分割。

潘女士说,她老公在6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三,公婆当时将一套300多平方的老房子赠予她一家,房子产权也过户在其老公名下,兄弟姐妹当时没提出明确反对。现在公婆去世,房子要拆迁,兄弟姐妹要求对这套房子进行分割,潘女士不知道此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产权登记是产权归属的基础证明,原则上,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这是法律的规定。除非有其它证据证明公婆生前的过户行为不是赠与,或者产权上有其它的异动。”江宁解答说。

随后,江宁话锋一转:“尽管不清楚你们兄弟姐妹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毕竟是一母同胞,可以尝试着协商解决,建议您礼让一步,根据其他兄弟姐妹对父母赡养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

最后,江宁建议潘女士通过社区律师和相关调解机构对此进行调解,电话那边的潘女士连连称是。

青山市民常师傅打来电话说,有一件案子是青山区法院管辖,他希望就案子与青山区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江宁马上与他约时间:“就今天下午4点半,我在法院立案庭等您,与您面对面交流。”

买断还是退休 公司个人各执一词

张女士:2003年,公司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并说会给我安排新公司。公司有两个门面,一个门面卖了,留下的人都派到另一个门面。2003年至2014年,单位都有帮我买社保。2014年我退休,但是企业不认可我退休。由于买断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不同,公司将我判定为买断人员,但是我认为自己属于退休人员。

江宁:建议你带着改制的相关文件和“买断”协议去咨询律师,请律师根据具体材料再作分析认定到底属于买断人员还是退休人员。

拆迁协议未兑现 能否起诉对方

易师傅:2010年,我签了拆迁协议,对方承诺赔偿房子和钱,但是没有履行协议,我于2016年将相关单位告上法庭。对方给我的子女做工作,让他们说服我撤诉,并承诺会安排住房。但是两年过去了,对方还是没有兑现承诺。协议开始都是我的名字,后来重新签到儿子名下。我想问现在能否要求对方兑现承诺,如果对方不兑现能否起诉。

江宁:回法院后了解其案件的相关情况,再约时间专门答复。

前妻不付孩子抚养费 过了10多年能否再索要

李先生:2006年,我通过在青山法院诉讼,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女方一直没有给孩子抚养费,当时孩子只有一岁多,我就没有向女方索要抚养费。但是现在孩子长大了,女方还是没有付孩子的生活费。女方户口不在武汉,目前不好联系上对方。能否通过诉讼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江宁:对未成年的子女承担抚养费用是父母的义务。但是有两个关键性的问题:第一是要找到女方,二是管辖权。如果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和户口地址不一致,则要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另外如果符合援助条件,建议申请法律援助。


(作者:万勤 李金星 杨兰 惠雪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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