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外官司在国内,法院“云审判”调解两起跨洋案件

长江日报-长江网10月24日讯 人在国外,急需开庭,但是暂不打算回国,委托亲属开庭手续复杂,该怎么办呢?江汉区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两起特殊的案件。

10月23日,江汉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审判”的形式,线上开庭。庭审4小时后,成功在现场调解了两起被告在国外的特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明、张兴分别于2012年2月、5月与被告丁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葛洲坝国家广场的两套房屋出租给被告使用。两套房屋的租期为5年,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租金及支付方式。2017年租赁合同到期后,王明、张兴并没有与丁迪签订新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只在口头上达成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今年,丁迪并未再向王明、张兴两人继续支付租金,但也没有搬走。王明、张兴无奈,只能向法院起诉。

在这两起案件中,原告王明、张兴均在国内,但是被告丁迪却远在马来西亚。丁迪的亲属表示,丁迪在近期暂时不打算回国,想要委托亲属代为诉讼。若这两起案件按照传统方式开庭,委托亲属代为诉讼程序也并不简单。丁迪寄送回国的委托授权书必须经过我国驻马来西亚使领馆的证明,整个程序复杂耗时。

为高效处理纠纷,江汉区人民法院法官凃孝萍用远程视频的形式,将原、被告通知到线上开庭。开庭前,凃孝萍法官提前告知原、被告线上开庭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要求原、被告双方将证据原件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庭审中,经过凃法官巧妙调解、反复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两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当庭分别给付两案原告1万元,两案调解及时清结。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江汉法院在线立案7096件,在线立案率47.56%,电子送达11187次,电子送达率57.44%,在线庭审2100件,在线庭审适用率31.82%。(文中王明、张兴、丁迪均为化名)(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王倩 实习生胡慧旻)

【编辑:贺方程】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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