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军人必须宣誓,誓词新增“保守秘密”一条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17日讯(记者李茜 整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全文发布,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的第二章“军人宣誓”在第十三条阐明誓词具体内容并新增“保守秘密”的内容。

第十三条 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军人誓词是: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

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严守纪律,保守秘密,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叛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编辑:李茜】

(作者: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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