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松江警察“抱摔”车主,交警敬礼执法,执法尊严怎么维护?

北京日报  崔文佳

    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法治的权威,执法的尊严就是国家法治的尊严。既然是执法,那就必须要严格,倘若太过“窝囊”,畏首畏尾,刚性就会被软化,法治就会打折扣,最终拖累的将是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损害的将是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只有让警察的腰杆硬起来,法治的尊严才能立起来,你我的权利才能站得笔直。这与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并不矛盾。

    近段时间,警察群体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挑起事端的是一记“抱摔”:面对阻碍执法的女车主,上海一交警以粗暴方式将其控制,导致女子怀中儿童跌落在地,引发舆论巨大争议。与此同时,一个敬礼又把人们的目光引向大连:同样面对违停车辆,这位交警预判车主有“街闹”倾向,既没有开罚单也没有强行执法,而是保持敬礼,直到车主挪车。不过,并非所有车主都能被感动,成都一女子就因丈夫违载被查而撕咬交警大腿……

    现实中的交通警察以如此不同形象见诸报端,令人感慨。如何评价他们在执法中的表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一点是事实:时下,警察执法遇阻现象并不罕见,警察权威不时遭遇挑战。而这背后的深刻命题则是,怎样破解乱执法与软执法、不执法、怕执法并存的尴尬局面?又该如何捍卫法治的权威与尊严?

    应当看到,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法治的权威,执法的尊严就是国家法治的尊严。如果说司法是在肃穆的法庭上宣示公平正义,那么站在执法一线的警察则是在以自己的言行诠释着法治在街头巷尾的形象。作为执法者,滥用职权、暴力执法是对神圣职权的亵渎,但“忍气吞声”也绝不是法治实践该有的模样。执法本身是一件严肃的事,容不得讨价还价,更不允许撒泼耍赖,以“谁弱谁有理”的荒谬逻辑搞道德绑架。警察身份理应是对违法者的强大震慑,而不能成为处置抗法者时的心理负担,否则法治的权威将丧失殆尽。

    人们之所以信仰法治,在于法治的权威,更在于法治以规则看守世界,维护了社会的有序高效运行。作为规则落地的中介,执法者的执法效率,决定了法治的效率,也影响着社会运行的效率。既然是执法,那就必须要严格,倘若太过“窝囊”,畏首畏尾,刚性就会被软化,法治就会打折扣,最终拖累的将是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损害的将是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就拿乱停车来说,既已违法违章,那么接下来就该扣分扣分,该罚款罚款,该拖走拖走。倘若容许当事人软磨硬泡搞变通,实则是对大多数守法的交通参与者的不公平。

    这些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但为何到了执法中就颇为无奈?正如有人调侃,“警民关系的复杂程度不亚于婆媳关系,一两句话说不清楚。”现实语境下,二者之间掺杂了不少其他因素,往往被视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很大程度上也是政府与市民关系的投射。警察天然地与问题矛盾相关联,处在处理冲突的最前沿。再加上如今人们的权利意识空前觉醒,发声平台极大丰富,聚光灯下,警察的一言一行都要接受无数挑剔的眼睛审判,一有瑕疵便会经由传播被指数倍放大。更严重的是,传播并不是全程有理性相伴。一句“警察打人了”足以让围观者脑补出“恃强凌弱”的画面,为警察引来淹死人的口水。到头来,除了助长违法者的气焰,也削弱了执法者的底气。

    常言道,“有问题,找警察”。只有让警察的腰杆硬起来,法治的尊严才能立起来,你我的权利才能站得笔直。实现这样的愿景,首先需要警察执法有力度,坚守原则、毫不含糊,不给任何违法行为以逃脱空间。当然,也要看到,中国警察头顶“人民”二字,有了这个前缀,就必须兼顾温度,保持耐心,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把事办到百姓心坎里。

    去年7月,公安部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了统一视频培训。尤其提到,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这些举措可以说切中肯綮,但还不够。以更多制度保障打造规范、自律的执法队伍,才能产生权威和公信。

    警察执法需要一碗水端平,我们每个公民又何尝不是?一些人需要帮助时,期盼警察出手相救;追求个人便利时,又不愿被管制,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如果说一名好警察是在铁血刚强的外表下抱持一份古道热肠的温情,那么一个好群众则应该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拥有一份换位思考的心态。正如歌中所唱:金色盾牌,热血铸就。珍视人民警察的这份付出,是对他们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自己的负责。以更大视野来看,更是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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