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获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

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4日讯(记者王谦)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公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正式批准武汉市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武汉市成为全国唯一特批的省会城市,同时获批的还有33家试点单位。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编制完成《交通强国建设武汉市试点实施方案(初稿)》,研究提出 “内陆开放型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全域公交一体化和公交优先发展、多方协同应急物流信息系统构建、城市智慧交通车路协同创新应用”等四个方向任务。后续将聚焦《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试点工作任务,力争用1—2年时间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用3—5年时间取得相对完善的系统性成果,打造一批先行先试典型样板,并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

【编辑:姚昊】

(作者: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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