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3年为劳动者讨回8.48亿“辛苦钱”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3日讯 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两级法院3年共为劳动者讨回8.48亿“辛苦钱”,这笔“辛苦钱”涉及未足额发放的工资款、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保损失等7大类。

去年10月,罗某等5人因不服硚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裁决,将武汉某人力资源公司、某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索要劳动报酬、失业赔偿金等50余万元,而仲裁委仅支持了6700元的诉请。

立案当天,硚口法院长丰法庭负责人徐岚路法官就立即分头与原、被告电话联系,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对原被告开展释法和调解工作。仅仅过了两个月,经法院两次主持调解,没有开庭审理,被告就自愿补偿5名原告人民币9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徐法官表示,长期以来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低、上诉率高,当事人对立情绪大,主要跟劳动者期望值过高有关。罗某等人的系列案能够快速、成功调解,主要得益于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的实施。

今年4月,市中院下发通知,在全市法院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标准一致、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裁判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市中院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的调解作用,创新办案方式,以联调化解纠纷。3年来,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413件,其中基层法院受理13626件,市法院受理6787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2828件,调撤率达41.66%。(记者夏晶 通讯员王田甜 左菁 朱瑞波)

【编辑:孙莹】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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